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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自主报价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TBZX-FLFW-2023-00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外聘律师管理实施细则》(成铁企法〔2022〕95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成铁劳卫〔2022〕154号)开展,项目业主为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

包括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成都成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现有子公司为:成都成铁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1.基于公司用工模式研究,风险防控等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协助指导劳动争议纠纷非诉及仲裁诉讼案件办理。 2.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研判及卡控。 3.对重要文件、规章制度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重大事项开展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4.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协助或负责草拟、修改、审查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及其他文书。5.参加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相关谈判和会议,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和意见等。6就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信函,发表律师意见,协助处理法律纠纷,债权清收,律师函发送等事宜。7.协助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培训,特别是安全、工程、用工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8.定期在聘请单位办公处所服务(每半月不少于4小时),每三个月向聘请单位书面专题汇报运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任何法律风险将相关信息对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进行及时反馈;9.其它公司自有法律顾问无法处理,需要外聘律师指导帮助处理事项。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3.1许可和认证要求: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成立五年以上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许可证复印件等佐证材料),在四川省成都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2)投标期间在职律师不少于50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律师名册,包括姓名、执业证号相关信息);

(3)入选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备选律师库(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入库佐证材料);

(4)具备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团队,在建设工程、劳动用工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专业实力较强,至少有两人持有四川省律师协会评定的《四川省专业律师证书》(建筑房地产专业)(提供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

(5)近年完成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具有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须提供为不同建筑房地产专业相关单位提供过常年法律顾问的委托代理合同复印件至少三份);

(6)规范管理,信誉良好,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7)提供不少于2人的法律顾问团队参与到本项目中 (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团队人员信息介绍及执业证复印件)

3.2服务能力要求:对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办律师要求如下:

(1)执业五年以上,经司法机关年度考核备案(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执业资格证复印件);

(2)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熟悉相关法律事务,有较为丰富的经验和业绩,主办律师具有办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不动产纠纷的丰富经验,主办律师近3年(2020年6月至今)代理建设工程类案件、不动产纠纷案件讼争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且不少于2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或判决书。)

(4)有良好的执业道德,执业以来未收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须提供书面承诺,如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投标人须以书面方式承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小时内主办律师响应到位。

(6)服务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6月-2023年8月)有不少于一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3.5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 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8月)内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 本次项目招标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2020年6月至2023年8月)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3年08月10日起至2023年08月15日00时00分止进行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投标人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ctwzgszt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律师事务所简称+包件号)。

4.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投标人报名表》且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4.7成功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4.8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信息),将扫描件发送至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08月23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2未按要求报名、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 1 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7.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包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9.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d-rail.cn/Lawyer/Login)“律师服务平台”发布。

10. 其它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服务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若投标人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投标人一旦确定为中标人,其委派的律师团队应当全程跟进案件开展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变更,若被招标人发现任意变更律师参与办案,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律师事务所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

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万元)

01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基于公司用工模式研究,风险防控等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协助指导劳动争议纠纷非诉及仲裁诉讼案件办理。

2.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研判及卡控。

3.对重要文件、规章制度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重大事项开展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参与重要合同谈判,协助或负责草拟、修改、审查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及其他文书。

5.参加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相关谈判和会议,提供法律分析、建议和意见等。

6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信函,发表律师意见,协助处理法律纠纷,债权清收,律师函发送等事宜。

7.协助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培训,特别是安全、工程、用工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

8.定期在聘请单位办公处所服务(每半月不少于4小时),每三个月向聘请单位书面专题汇报运营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在服务过程中发现任何法律风险将相关信息对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进行及时反馈;

9.其它公司自有法律顾问无法处理,需要外聘律师指导帮助处理事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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