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2027年涉外业务法律服务商公开招募 招募公告 (招募编号:ZGZT-ZM-2024-64)
1. 招募条件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7年涉外业务法律服务商招募,招募人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募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7年涉外业务法律服务商进行公开招募。 2. 项目概况与招募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是全球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多功能综合型建设产业集团之一,集设计咨询、工程建造、装备制造、特色地产、资产经营、资源利用、金融物贸、新兴产业等业务于一体,能够为全球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综合一体化服务。公司拥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源流,于2007年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目前拥有50余家二级企业、约30万名员工。公司在全球市场久负盛名,自20世纪70年代建设长达1861公里的坦桑尼亚至赞比亚铁路项目开始至今,先后在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大洋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设了一大批精品工程,目前在全球104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机构和实施项目。截至2023年末,企业总资产18294亿元、净资产4599亿元,2023年实现新签合同额31006亿元、营业收入12608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35亿元。作为世界高铁建设的领航者、中国铁路建设的主力军、国家公路网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排头兵、桥梁建造和隧道建设的国家队,在全球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领域拥有领军优势,已连续19年进入世界企业500强,位列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第35位、中国企业500强第9位。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满足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需要,更加有效增强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募确定境内业务北京地区法律服务商准入名录,建立并不断完善外聘律师信息库。外聘律师信息库每批次有效期为3年,供本公司及所属各层级成员企业使用。经统计,2021年1月至2024年6月,各单位在外聘律师信息库内选聘律师比例接近80%。 本次招募范围为涉外业务法律服务商,即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涉外业务外聘律师信息库分专业建立。 本次招募活动由中铁鲁班招标中心组织实施。 2.2 招募内容 本次通过公开招募准入的优质涉外业务法律服务商纳入中国中铁2024-2027年涉外业务外聘律师信息库,包件划分如下: (1)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非诉),准入3至20家律所和律师团队。 (2)境外项目投融资业务(非诉),准入3至15家律所和律师团队。 (3)跨境并购业务(非诉),准入3至15家律所和律师团队。 (4)涉外合规业务(非诉),准入3至20家律所和律师团队。 (5)国际仲裁及争端解决业务(诉讼或仲裁),准入3至20家律所和律师团队。 2.3 包件划分及服务期限 2.3.1 本次招募,拟按业务划分包件,共5个包件,申请人按包件递交申请文件,详见附件1《中国中铁2024-2027年涉外业务法律服务包件划分表》。 2.3.2 服务期限:3年,自准入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计算。 3. 申请人资格及服务能力要求 提醒: (1)本招募文件中所有近3年表述均指2021年10月-2024年9月; (2)本招募文件中所有要求的业绩(项目)、标的额均指单个业绩(项目)、标的额; (3)本招募文件中所有要求的业绩在近3年内的认定标准:协议签订时间或结案时间在2021年10月-2024年9月中的均可; (4)本招募文件中所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业绩和团队负责人业绩不能重复提供。 3.1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含外资律师事务所境内代表处,下同);在境外设立分所、办公室、代表处或有固定合作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团队(以与同一律所或团队两次及以上合作经历为认定标准,下同)的国别或地区不少于5个。 3.2业绩要求:近3年,律师事务所曾经代理境外重大案件;为当事人提供境外重大项目非诉法律服务。重大标准为:重大案件诉讼业务为案件标的额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非诉业务为法律服务合同金额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万元以上。 3.3信誉要求:近3年,律师事务所未被中国政府制裁,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招募人列入限制交易名单并在限制交易期内。 3.4管理要求: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风控制度健全,执业水准高,社会信誉好,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一定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本次招募活动,服务团队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5.1服务团队整体要求: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服务团队保持稳定,团队关键人员能够全程跟进,从事境外业务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含团队负责人),并能够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实际需要协调其他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3.5.2团队负责人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应指定一名律师作为服务团队负责人,该负责人应在境外业务领域执业8年以上,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业绩卓著的资深律师担任,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曾经代理境外重大案件;或为当事人提供境外重大项目非诉法律服务。重大标准为:重大案件诉讼业务为案件标的额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非诉业务为法律服务合同金额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万元以上。 3.5.3团队其他成员要求:服务团队每名成员须在境外业务领域执业3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素质、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3.5.4服务团队成员信誉要求:近3年,服务团队成员未被中国政府制裁,未被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处以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7每家律师事务所针对同一专业包件至多可选派2个律师团队参加该包件的招募活动。每家律师事务所同一律师团队至多可准入涉外业务3个专业包件。 4. 时间安排 4.1准入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准入招募公告于2024年9月28日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