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选聘法律尽职调查中介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已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通知(【2024】年第17次4号)立项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选聘法律尽职调查中介服务机构(下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选聘一家咨询服务机构提供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中介服务。
2.1.1 公司基本情况
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系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1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0127783513821E,经营期限为长期,法定代表人为王训青,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已全部实缴完毕。经营范围为:钼矿、铜矿开采、浮选加工、销售、探矿,有色金属产品销售。
2.1.2 股权结构
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包括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西藏福德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7%)、比优(西藏)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
2.1.3 矿权情况
天仁矿业持有“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邦达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许可证》(许可证号:T5400002010073050041241)及“西藏拉萨墨竹工卡县邦铺矿山”《采矿许可证》(许可证号:C5400002009083210033931),
2022年10月天仁矿业委托四川省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邦铺矿区钼(铜)多金属矿采选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23年通过西藏自治区矿业协会的评审。2023年12月天仁矿业委托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完成《邦铺矿区钼(铜)多金属矿选矿工程初步设计》。
2.1.4 招标人已有两个矿权的《矿产资源勘查报告》,可向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同时,也将向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邦铺矿区钼(铜)多金属矿采选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邦铺矿区钼(铜)多金属矿选矿工程初步设计》。此外,还可向中标供应商免费提供《矿山建设规划》等必要基础资料。
2.2 工作内容
完成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标的公司设立及历次增资的基本情况、现有股东结构、主要股东及关联股东情况、历史沿革、矿产权利、土地、探矿、探矿权、采矿、矿山经营许可和执照、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经营业务、经营资产、子公司及分公司、重大合同、重大债权债务情况、公司治理、三会运行、董监高、内部制度、税务、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主要物业权属、主要资质、经营合规等;
(2)针对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讨论,形成确定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出具项目相关报审材料、政策支持建议;
(3)参与重要商务谈判,编制增资协议、修订标的公司章程等项目增资的相关法律文书;
(4)识别评估项目整体风险,综合其他中介机构尽调报告,按照省国资委要求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5)劳动用工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劳动用工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6)协助准备内部决策流程中的相关必要材料;协助回复上级单位内部决策过程中收到的问题,及时补充材料;协助解决标的公司相关法律问题;
(7)协助准备预沟通所需的相关文件材料;
(8)协助委托人及其法律顾问完成包括省国资委等各级政府部门及监管审批材料准备工作,并协助对各级部门及监管机构在申请材料审阅以及审批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回复;
(9)起草、修改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文本和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0)其他需要协助的事项。
2.3 工作质量要求
(1)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要求是满足蜀道集团决策的法律需要,满足国内政府部门(国资委等)审批的法律要件需要;
(2)国家、部委颁布及西藏自治区其他现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
2.4 预期成果
(1)提交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及劳动用工尽职调查服务,并出具劳动用工专项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终稿(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文档正本1份副本2份、盖章电子档1份);
(2)提交西藏天仁矿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终稿(签字盖章的正式纸质文档正本1份副本2份、盖章电子档1份);
(3)根据招标人需求,参与重要商务谈判,编制增资协议、修订标的公司章程等项目增资的相关法律文书;
(4)根据招标人需求,起草、修改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文本和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本次工作相关专业图件及文字等资料(电子版、纸质版和实物资料)。
2.5 服务时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2.6.合同段划分
整个服务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3.1.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合法成立,并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需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经营状况良好。请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2年(从2022年8月1日起算)至少完成3项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
3.1.3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5年,且近5年具有至少2项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验;
(2)项目团队其他成员应不低于5人(含5人),且都具有年检合格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经验不少于3年,均应具有至少1项法律尽调、法律顾问等服务经验业绩。
3.1.3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至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具备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信誉,没有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非公开信息的事件,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未出现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或受到惩戒处罚。(提交承诺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服务单位,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9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年 9月 2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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