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东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委托,现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催收业务外包选型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DS-FW2023-032
二、项目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催收业务外包选型入围
三、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服务内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催收业务外包选型入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入围供应商数量:10家。
入围数量要求: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取有效投标供应商前80%的入围,拟入围供应商数量最多不超10家;当且仅当选取第10家入围供应商时,如出现并列排名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定第10家入围供应商。
注:本项目为采购人建立供应商库类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招标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当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家时,本次招标失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2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已入围总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催收业务外包选型入围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分行信用卡(消费金融)催收业务外包选型入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在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并保存行贿犯罪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参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辖属分/支行招标采购活动中或履行合同义务中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拒绝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特别说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查询的全面性,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发现其他供应商属于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应在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议时现场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予以确认。本项目开标会议结束后或结果公告发布后供应商不得以其他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情形为由提出质疑或投诉。
七、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络获取:凡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东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www.scdsxg.com)“标书售卖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允许转让。
4、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标注或密封、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双元街217号联合美学3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发布投标邀请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