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服务,现就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服务
(三)采购方式:询价方式
(四)控 制 价:10万元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资质及服务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二)律师事务所须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过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或者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优先。
(三)律师事务所拟派律师或服务团队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国注册律师资格证书,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且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多次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相关经验,并能根据市产业集团业务需求每周坐班一天提供现场法律咨询。
(四)本次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限届满前,采购人对本年度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如综合评价为优秀,可续签一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六)律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内未曾受过行业处分、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七)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挂靠单位报价,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二、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二)报送方式: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1.纸质材料需贴密封条密封,报送材料内不得出现空白页,当有空白页时应作出说明;2.电子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需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三)联系地址:驻马店市淮河大道与金顶山路交叉口农商银行20楼。
(四)接收报价函电子邮箱:cykghgb@163.com。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税),参与人申报的价格为合同价。
(二)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标处理。
(三)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报价单位视为报价单位公司经营证照、人员社保齐备,信用、违法记录合格。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核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请参与询价的报价单位根据实际仔细核算该项目的报价。如违背市场规律,或恶意竞标,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报价。
四、法律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常规非诉讼法律事务:
(1)为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为采购人草拟、审查、签订合同,根据业务需要按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3)应邀参与采购人经营或其它重大事项的决策,为采购人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或其他重要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4)应采购人要求,列席采购人会议,对相关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5)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法律文件;
(6)协助采购人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法律培训每季度一次;
(7)协助采购人建立、完善其业务工作规范;
(8)对采购人突发性法律纠纷提供初步纠纷解决及处理意见;
(9)协助采购人完善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合规管理;
(10)审核、修订采购人章程;
(11)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常规非诉法律事务。
(二)特别非诉讼法律事务:
(1)参与采购人民事、经济、行政纠纷的非诉讼调查、调解或斡旋;
(2)办理其他重大、疑难非诉讼法律事务;
(3)接受采购人委托为其他重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投资活动、债券发行、公司上市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另行协商律师费)。
四、评审时间
本次采购将于2023年8月2日上午10:00分(北京时间)组织评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驻马店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报价书资料
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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