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就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项目概况: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淮安市青创空间6楼605室招标代理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2023年 8 月 7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NJZX-磋商-202307002
(二)项目名称: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拾万元整/两年(¥:100000.00/两年)
(五)采购需求: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采购项目(三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六)服务期限: 服务时间为两年,以成交后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供应商如为淮安市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淮安市内设立固定律师的办公场所并安排不低于2名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常驻;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不少于2名定向律师,且其中一人必须为本项目首席顾问律师。
4、供应商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0人,提供执业证书及2022年 7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购买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时间:2023年 7 月 28 日-2023年 8 月 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3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淮安市青创空间6楼605室
(4)磋商文件每份售价400元人民币(含报名费),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缴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
(5)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联系人: 严工 电话: 18036776932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受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7 日14点30分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7 日15点0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景会路青创空间6楼603会议室
五、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 2023年 8 月 7 日15点00分
磋商地点:淮安市景会路青创空间6楼6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仅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