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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

  • 招标单位: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预算:60万元

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L-2023-ZFCG012

    项目名称: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
    数量:2年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关于2023-2025年度法律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没有财产争议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有财产争议的民事、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等,其中年度法律代理需办理下列法律事务: (1)、参与甲方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协助甲方草拟、制定或者修订相关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并提出法律论证意见; (3)、参与处理甲方涉及的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律事务; (4)、参与甲方洽谈、签约的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代甲方草拟、修改、审查政府合同等法律文书。 (5)、协助甲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或培训; (6)、协助参与甲方处理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并提供法律意见;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2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一楼评标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Xgw1Mrwa93wG1qxEjcQdPA==&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5cbc60d01c6811ee8835d1ca0e125d3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一)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无法上传。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隐藏内容和项目联系方式VIP可见,请登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