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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2023年全渠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
  • 招标预算:45万元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全渠中心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I110000075540514500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渠道运营中心,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此次项目是为有效识别、防范法律风险,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最大限度预防法律纠纷,保障比选人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加强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力量。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为全渠中心全业务领域运营过程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化、客户化的法律服务工作。采购预算金额为45万元(含税),计划中选1家供应商。
    1.2.3服务期限:如2023年7月25日(含)前签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如2023年7月25日后签订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2.4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45万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价税合计(税后合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参选人须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准予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近三年(自2020年至2022年)连续通过年检。
    2.1.7参选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受到工商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给予的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
    2.1.8参选人须至少具备1个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则以框架协议下订单的签订日期为准)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大签页等;或能体现前述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除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对应的采购订单及至少1张对应采购订单的结算发票,如未提供完整有效证明材料,则该项目业绩无效。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零元人民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2日9时30分00秒。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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