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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应收款项目(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天津市津房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75.6万元
    2023年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应收款项目(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招字23-14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应收款项目(法律服务)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白筹资金75.608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3年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应收款项目(法律服务),采购预算金额:75.6087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3年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应收款项目(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采用法律诉讼方式催收应收款项目(法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久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提供财产无重组、接管、资封、扣押或冻结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领取(法定节假日除外):(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开票信息(注明专票还是普票,若申请专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凭证)(2)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费用不支持刷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09时30分
    递交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五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09时30分
    开标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五楼开标室
    七、其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仲裁、执行程序终结(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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