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采宏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锦江区行政审批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择优选择1家服务企业。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预算金额:
1.固定费用:固定顾问费3.5万元/每年。
2.代理费用:除固定顾问费外,涉及行政诉讼应诉案件,按照每件案件每个阶段4000元计算支付律师代理费,但该项费用在顾问服务年度内支付金额达到13万元时不再支付,该年度内后续案件不再额外支付律师代理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落实相关政策提出的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比选基本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的潜在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用汉语言文字编制(字体不限),一套正本,一套副本。
五、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观南上域5号楼1601室;
3、方式(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
1)登录我公司官方(http://www.sczcht.com.cn/)进行免费注册报名后自行从网上下载比选文件。具体流程详见网站“供应商服务系统操作手册”。
2)前往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观南上域5号楼1601室现场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比选代理机构留存。
注: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包(比选文件获取后,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上午10:00时。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新光路1号观南上域5号楼1601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代表应提供《比选申请人签到函》【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文件。(注:《比选申请人签到函》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
一、项目概况:成都市锦江区行政审批局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为采购人在重大决策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二)对采购人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三)代理采购人参加行政诉讼,并就采购人涉及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法律论证、分析;
(四)代理采购人参加行政复议、诉讼和仲裁,并就采购人准备进行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的案件进行法律论证、策划;
(五)对采购人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审查、修改相关法律文件,参与采购人相关的重大招投标、采购活动,参加商务谈判等,充分披露其法律风险和决策风险;
(六)协助采购人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采购人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及时提供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八)列席采购人通知的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参与相关法律事务的论证和谈判,并协助采购人准备或审查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资料;(九)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顾问律师在承担上述工作中,应当充分运用其专业执业技能,提出解决法律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供采购人决策参考。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费用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固定顾问费用。
(2)代理费用每个阶段结束后30日内支付
2、履约验收: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比选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四、其他要求
1、服务人员要求:至少拟派两名以上执业律师负责办理采购人单位法律事宜,牵头执业律师执业10年以上。拟派律师在承担上述法律工作中,应当充分运用
其专业执业技能,提出解决法律问题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案,供采购人决策参考。
2、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及承诺。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