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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翼视讯传媒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招标单位: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
  • 招标预算:5.6万元
    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3-07-21 08:3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7-24 17:00:00
    本次比选项目为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比选编号:CTBX0090-2023-3553,比选人为天翼视讯传媒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2023年知识产权领域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本项目预估金额为56603.77元(不含税)。
    1.2比选内容:负责甲方部门实际工作中对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法律服务的需求,为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服务,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和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保质保量地完成受托之服务事项。
    1.3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半年服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28301.89元,专项服务费最高参选限价为2830.19元/件,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参选人应具备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司法行政部门核发有效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若以分所名义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总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包件参选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2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2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2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2)点击“投标管理-非招标采购项目-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3)如需纸质文件请联系:1751561893。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文件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7日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会议室。
    5.1.1参选人可以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纸质参选文件,若采用此方式,请预留充足的邮寄、快递时间。比选代理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将以拍照或视频形式检查密封情况,做好记录,并反馈参选人。比选代理人员均会妥善保管邮寄、快递凭证。
    5.1.2参选人也可以自行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楼下后通知比选代理人员前往自取,确保无接触递交参选文件。
    5.2本项目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会议远程唱价,唱价当日,比选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专用会议,比选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当在参选文件递交前确认远程会议接入账号,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异议接收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qikai.sh@chinacc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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