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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单位: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预算:2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gcgzx[2024]010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19.5万元

(六)采购需求:为进一步加强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采购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第2-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投标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且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

注: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对外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组成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各方自愿行为。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4326日至202441,09:0012:0014:0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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